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深交所昨天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对该项业务的挂牌、转让、信息披露、纪律处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该指引要求,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转让的投资者是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每份面额为100元人民币,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单笔成交申报数量不低于500份。资产支持证券按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转让可以当日回转。
对于管理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指引规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深交所可以采取约见谈话、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