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降低公司信息披露成本,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特别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述内容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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