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元相对于人民币经历了漫长的贬值过程,许多持有美元的储户也就随之遭遇了亏损。一般人碰到这种事情,往往就是抱怨两声,自认倒霉。然而就在最近,我国昆明的一位投资者,却用一纸诉状将美联储告上了中国法庭。2006年昆明市民刘华有一张250美元的存款单。最近她突发心脏病,而治疗的药物只能从美国购买,此时的刘华忽然想起了自己这张6年多前的存单。然而刘华的儿子李震按照现在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一算发现,250美元已经缩水,按照汇率计算,亏损大约在1成左右,而如果按照美元在美国国内的实际购买力计算,更是缩水了三成左右。作为一名研究金融的律师,刘华的儿子李震认为,导致母亲手中美元贬值的直接原因是2008年到2012年美联储的四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货币供应的量多了,实际上就导致了250美元的直接贬值。
在征求母亲同意后,李震作为代理人,写了起诉书,原告是母亲刘华,被告是美联储,案由是:反垄断赔偿,并于近日提交给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震提出了两个请求,请求法院支持,第一个就是让美联储停止滥用发钞的垄断权。另外一个实际上是赔偿1美元,只是象征性的。根据李震的转述,立案庭的法官认为美联储是美国的“央行”,是美国的政府部门,要状告这个“抖抖脚,世界都震一震”的政府部门并非易事。
但李震认为,美联储并非政府机构,而是一个享有独占排他货币垄断发行权的私有机构,因此让美元持有者能够有状告美联储滥发货币的权利。李震美元实际上它是产品,只是非常特殊的产品,那么我们持有他们的产品,自己就是一名消费者。消费者的内涵是很多的,包括他的实际购买力、还有品质等。虽然李震已经将诉状交上了法庭,但截止到目前,昆明中院还没有立案。而李震也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并表示,要想办法到美国本土起诉美联储。
起诉美联储昆明中院或无管辖权
因为美元贬值起诉美联储,可能很多人刚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反应都是很有意思,之后则会有一些疑问,比如,中国公民能否在中国的法院起诉美国的央行?起诉理由是否能够成立?对此,宋鸿兵表示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事很有意思,第一次听到有中国公民告美联储这样一个案件。国际诉讼专家郝俊波认为不排除有宣传吸引眼球的可能,但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些看似很遥远,或者不靠谱的事,也是一个不错的尝试。根据昆明律师李震的观点,美联储是私有机构,并且享有独占排他的货币垄断发行权,所以,这个发现让美元持有者能够状告美联储滥发货币。
对于此次诉讼,目前昆明中院还没有立案,而有跨国诉讼经验的律师郝俊波认为,能否在昆明起诉美联储,首先取决于昆明中院是否有管辖权。郝俊波对国际诉讼专家听说是在昆明起诉表示怀疑,起诉这个组织或公司的话,应该查清楚,这个美联储在中国是不是有代表处,代表处在哪个城市,在相应地区的法院,那至少中国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下一步是不是合理,进行审查可以由法院调查来审理,但是第一步在程序上我觉得是要搞清楚的。根据常识来看,发行货币在各个国家都是垄断的,不可能是有竞争的几家公司同时来发行货币,发行货币还是一种专属权利的特点。
而长期关注和研究美国历史和世界金融史的宋鸿兵则认为,从经济角度来说,通货膨胀是客观存在的,外币投资应该自负盈亏。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通货膨胀是客观存在的,由于有六年的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购买力会天然贬值,从这个角度来说当然没有错,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
状告央行的那些事儿
我们都知道美联储其实就是美国的央行,掌握着发行美元的权利,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个呼吸之间牵动全球经济命脉的庞大机构其实是一家私人机构,美联储旗下12家区域联邦储备银行都是联邦特许股份公司,有自己的股东、董事和总裁。其股东是储备银行所在地区的成员银行。而在美联储历史上,被人告上法庭其实不是个新鲜事。而且不光是美联储被告过,近几年来,在欧美国家,把央行告上法庭都不是一件稀罕事儿了。2004年,德勤国际会计公司向伦敦高等法院起诉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指责该行对已倒闭的国际信贷商业银行的不法行为监督不力,给储户带来巨额损失。为此,起诉书要求英格兰银行向英国受害的6000多个储户赔偿至少8.5亿英镑。
2009年,彭博新闻社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联储违反《信息自由法》,没有提供在金融危机下,接受贷款援助的机构名单及贷款详情。官司一直打到美国高等法院。2011年3月,美国高等法院作出裁决,要求美联储公布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为银行提供援助资金的细节。 2010年,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家银行向南达科他州苏福尔斯市联邦法院起诉美联储,要求美联储终止一项限制针对零售商的借记卡收费的法规。同样在2010年,彭博新闻社向欧盟卢森堡普通法院对欧洲央行提起诉讼,要求欧洲央行披露两份内部文件,内容是希腊如何利用金融衍生品隐瞒财政赤字规模,从而助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据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