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中国人寿作为2012年度保监局罚单的大户,今日又再添2张陕西保监局开具的罚单,罚金虽然只有4万元,但违规事由却是屡见不鲜了。其中,陕西乾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同伙”被罚10万元。
陕西保监局今日在网站上公布的罚单中有3张与中国人寿相关,其中2张罚单的当事人为中国人寿,另一张的当事人是陕西乾坤保代,但其因协助中国人寿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而被罚。
据悉,2月份,中国人寿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通过陕西立天保代、西安乾坤保代、陕西博华保代三家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138.98万元,并向其支付手续费25.09万元。其中,陕西乾坤保代协助其虚构保险代理业务50万元,套取资金10.6万元。最终陕西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陕西乾坤保代罚款2万元。
此外,经查, 2012年1-5月期间,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电销营业部在电话营销中使用了“存钱”、“利滚利”、“全行业分红最高”等误导性用语,占检查录音总数的5.07%。此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但鉴于该公司已对问题电销保单进行补访并完善相关制度,陕西保监局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罚款3万元。
剩余一张罚单中,中国人寿咸阳分公司在2012年1至8月期间的面访问卷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随后,该公司向陕西保监局提出申辩,望鉴于其已经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责,撤销行政处罚。但被陕西保监局驳回,并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