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5折,实际上却按照9.5折执行。消费者时隔多年之后方才发现这一惊人的内幕。近期,广发银行杭州分行遭遇欺诈质疑并被索双倍赔偿。
据媒体报道,2007年8月,当事人为购买杭州市下城区的一处商品房,与广发银行杭州清泰支行签订了一份《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单散户)》。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贷款期限为240个月。利率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基准利率8.5折。后在2010年,客户察觉每月还款金额存在着异常,经核算,发现广发银行杭州清泰支行一直在按基准利率9.5折的标准计算其还款金额。直至2012年12月,客户已先后支付利息总额为10.7万余元。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即年基准利率8.5折,从2007年10月至2012年12月,客户所应当支付的利息额为9.5万余。
最终,广发银行杭州清泰支行因未按照约定收取贷款利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已双倍返还多收取的利息。
点评:广发银行借助公众对其信任,暗中谋取非法或不当的商业利益,其恶劣程度远甚于一般的商业欺诈。广大的消费者应时刻擦亮自己的眼睛,看紧自己的钱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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