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昨天下发了《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除了允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还允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相关要求的产品。
在简化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程序方面,取消了金额限制,简化了公司决策程序,不论金额大小,只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责任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