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以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坚持资金来源运用对应原则,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要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理财产品是监管的重点。此外,银监会还将对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采取限额管理原则。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以防止业务规模过快扩张引发系统性风险。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一个全新的定义。按照银监会的解释,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通知》对于银行来说最重要的影响,在于“如果不按照通知的要求管理非标债权投资,银行不能叙做新的业务;整改不到位的存量投资也要占用银行的资本。”而通知的目的正是在于,推动商业银行做稳健的理财业务,从而推动其业务转型。
《通知》第五条中限制了银行资金池类业务的规模上限为理财产品余额的35%或总资产规模的4%(孰低),同时规定该类资金池业务需在2013年底按自营贷款计量加权风险资产。其影响分为两部分,第一是超出上限部分的理财产品的资产规模需要被压缩,第二是未超出上限的部分将扩大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规模,从而拉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限制银行未来的规模扩张速度。由于通知并未规定何时银行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需要低于上限,因此第一部分的影响时点尚不确定,但计入风险加权资产时点已明确规定在2013年底,因此2013年底银行资本充足率将有所下降。
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这是“表外舞剑(理财),意在表内(买入返售)”。实际上影子银行最需要监管的部分是藏在银行同业资产项下(特别是买入返售资产下)的表内同业资产,这类资产名义上是买入返售同业资产,但通常都附带给对手方隐性的回购承诺。银监会此次提到隐性回购承诺,为未来打击同业资产埋下了伏笔。如果部分银行因为理财受限而将该类资产转至同业项下,可能未来会招致银监会使用类似第五条的余额上限的方式对同业资产进行监管,那么银行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收缩。综合以上测算,大型银行受到的影响微弱,而兴业、民生、华夏、南京、宁波等银行受影响较大,特别是兴业,对资产规模的影响达到21%。
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可能更甚于对银行的影响。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影子银行融资余额的增速最低30%,最高131%,对经济增长的相关性逐年上升,对全口径融资的贡献也逐渐从30%上升至40%。从影子银行融资结构来看,目前受到影响的银银同业、银证合作这部分,目前占到整体融资的3.9%,对增速的贡献度达到10%。如果未来这部分余额不提升,对整体融资增速拖累约2%,对名义经济增长的拖累约0.6%。如果未来这部分占比不提升,对整体融资增速没有影响,对名义经济增长也无影响。如果未来这部分增速维持80%的高增长,对整体融资增速将有2%左右的拉动,对名义经济增长影响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