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款被要求一次付清
考虑到指标倒卖的风险,一些职工在权衡之后决定放弃。3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名义拨通了一位出售指标者的电话,但被告知“不转了,因为不能写买指标人的名字,怕以后扯皮”。该职工表示,此前有转让指标的打算,是因为无力一次性缴付全款。
据了解,广宏置业曾在1月15日发出通知表示,1月15日至2月6日,一次性缴付全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职工,将享受每套住宅总价两千元的优惠,但“逾期者,我司一概不予受理”。
在一份《芷岸龙庭项目宣传资料》中,广宏置业方面解释称,这是房产局监管资金政策的要求,如房款未全额到账,将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据了解,《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办法)于去年10月1日施行,目的是对企业使用资金进行规范,避免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却卷走预售价,留下“烂尾楼”给购房人。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资金监管办法中并没有“房款全额到账”的规定。武汉房管局资金监管部门的一位处级干部也肯定地说:“不是非要交全款,交首付款就可以了”。
2月4日,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的一位职工缴完了近50万元的款项。不过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他还未拿回合同与发票,只有一张盖有“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收据。
直到3月下旬,在这一千多户已经缴付全款的职工中,才有部分员工陆续拿到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合同)与发票。广宏置业在3月14日发布通知解释称,已签订的合同正在武汉洪山区房管局分期分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合同备案208套,其余已签合同正在办理过程中。
按照武汉市资金监管办法,业主应先签订纸质合同,再通过银行柜台或专用POS机将房款打入监管账户,其中35%的预收款将重点监管。“若通过售房专用POS机缴款,刷卡成功后打印的POS签单上将会注明监管账户、合同号及购房人姓名等相关信息。”武汉房管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时这样说。而前述资金监管部门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但从其中一位员工缴款后的POS签单来看,并没有这些信息,“芷岸龙庭”的部分房款或绕过监管,直接进入了广宏置业名下。
在仓促地交完房款后,一些农科院的职工还对开发商可能延期交房表示担忧。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显示,房屋的拟交付时间是明年4月30日,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时间却是在明年7月31日之前。按此计划,李雯明年站在自家阳台看油菜花的计划,或许真的要“泡汤”了。
一位知情人士称,他未曾想到,一个福利项目,会引来如此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