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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决定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

2013年03月25日 07:36   来源:国际商报   

    3月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

    通知明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前公布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具体券种。

    三部门强调,国债预发行参与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禁止以任何形式操纵国债预发行价格。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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