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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抢滩土地拍卖 业界众说纷纭

2013年03月21日 09:10   来源:金融投资报   

    据《劳动报》报道,继汽车、房产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后,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成了网上司法拍卖中的新拍品,本月底浙江的一宗工业用地将在网上拍卖。记者采访拍卖业内人士获悉,法院直接从事网络拍卖的作法值得商榷。

    企业可降低拍卖佣金支出

    据淘宝网公布的信息,此次拍卖的是已经申请破产的浙江一家制革公司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和厂房等,评估价高达约1.587亿元,起拍价为1.55亿元,拍卖时间为3月29日10时至30日10时(延时除外),委托人是海宁市人民法院。这是国内第一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也是迄今为止标的额最大的一次。

    海宁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破产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务拍卖,不同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适合进行网络拍卖的标的。负责人表示,国家第一手的土地叫“出让”,而企业也好、个人也好,取得了这个土地使用权再转手的,叫“转让”不叫“出让”。该委托破产企业也认为:“如果找拍卖公司,要付大笔佣金,拍卖成功付的佣金将近100万,而淘宝网是不用佣金的。会降低一些费用和成本。”

    法院可防止暗中串标

    作为一种探索,从去年开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截止到2013年2月底,浙江省法院系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试点平台共公告90件拍品,包括车辆、住房厂房商业用房、机器设备等。已完成拍卖79件,还有11件正在公告中。拍卖的79件拍品中,65件成交,成交率为83%,绝大多数是一次性成交。

    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上竞价拍卖使当事人获利更大,还无法暗中串标,可以使司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另外,‘零佣金’也是网拍改革司法为民的特别体现,尽可能的保护当事人利益,减少其损失。”

    拍卖业者拍卖业者法院涉嫌政企不分

    记者从上海市场上了解到,一般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会是以转让“拥有土地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两家公司私下谈妥后交易,很少采用拍卖的方式。上海国拍公司副总范干平更是表示,上海几乎没有法院直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土地转让交易的案例。

    而从制度层面而言,法院直接委托进行网络拍卖的作法也是非常值得商榷的。“法院的本职是做司法裁定的,所以正确的作法应该是法院将拍卖交由拍卖公司,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法院实施监管。”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告诉记者:“现在法院直接通过淘宝网进行拍卖,涉嫌政企不分,行为难以监管,反而难以确保公正性。”季涛同时认为,国内进行司法拍卖,交由哪个拍卖企业承办已经全部通过摇号随机确定,浙江这种直接确定淘宝的办法也涉嫌违规。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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