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3月20日在中国货币网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文件显示,为拓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渠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资格及外汇局核批额度的QFII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份印发日期为3月13日的文件称,该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文件中列出了递交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人民币资金来源及规模说明、拟投资额度及计划书等。
去年7月27日,证监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允许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持股比例上限则由20%提高到30%。
截至2月末,证监会一共批准了215家机构的QFII资格,外汇局累计批准了186家机构合计408.35亿美元的QFII额度。 据《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