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三大看点
保险公司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
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
投保犹豫期由不得短于10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
每年针对银邮渠道误导老年人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日前,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禁止保险公司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并规定趸缴、期缴产品投资起点金额等,旨在规范保险市场,化解银保销售误导等问题。
四川各保险公司反映,新政对银邮渠道业务不会造成大的冲击,但以银保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保险公司可能受影响较大。
银邮代理仍是投诉重灾区
保监会此前公布的2012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2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案件16087件,同比增长205.78%,反映有效投诉事项共17365个,同比增长195.98%。
在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各类销售违规3426个,其中涉及销售误导的2979个,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5.28%。销售误导是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情况,尤其近几年投资型保险产品收益率普遍较低,使得当初销售时承诺、夸大收益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将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甚至故意误导成存款、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三是代客户签字,隐瞒犹豫期、退保损失、保单期限等有关重要合同内容。
而从产品类型看,带有投资功能的新型险种仍是诱发寿险销售误导的重灾区。分红险占销售误导投诉的60.89%,万能险占6.34%,投连险占2.42%,合计占比达69.65%。从销售渠道看,银邮代理的投诉量已超过个人代理的投诉量,分别占销售误导投诉的46.49%和34.44%。
70岁老人不能被忽悠
记者注意到该《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而在以前有规定65岁以上老人不能购买期缴养老保险,此次《意见稿》将限制年龄提前。
为了尽可能减少销售误导现象,此次《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另外,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投保犹豫期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而以前的规定是犹豫期不短于10天。
各家公司影响不一
由于目前银邮渠道也是保险公司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该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有多大,记者走访了一些保险人士。
保险人士表示,由于收益水平相较其他竞争性理财产品并不具备吸引力。今年以来,主要寿险公司银保渠道销售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仍延续了大幅下滑的局面。因此,此项规范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新政,可能对银邮渠道业务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因为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目前并不具备储蓄型保险产品的购买能力,因此,低收入人群本身并非银邮渠道保险产品的主要购买者。同时,诸如‘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的产品保费限制,在实际执行中可能由于缺乏个体收入数据而不具备可操作性。”该人士指出,目前销售给年龄超过60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占比仍很小,销售对象进行年龄限制对保险公司造成的影响较小。
多家大型寿险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他们已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意见稿》,对在实际工作中未做到的情况进行规范,争取尽快跟上《意见稿》要求。《意见稿》将限制年龄提前,各保险公司业务是否会受冲击呢?中意人寿四川分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现有的银保产品对投保人年龄都有规定,而且产品在销售对象选择以及年收入等各方面都有管理措施。同时,由于各家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不同,银邮在我们公司的占比不高,因此新规施行后,业务受影响不大。”该人士分析认为,一些以银保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