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9日公告称,证监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专门受理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
证监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专门受理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申请材料应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证监会依法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证监会依法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受理窗口将核准文件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