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方提出的抗辩,欧委会没有作出表态。我们会继续收集资料进行抗辩,并敦促欧委会尽快作出答复。”中国机电商会法律部主任陈惠清在参加了3月8日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的光伏听证会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3月6日,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正式实施登记。应我方申请,欧委会于3月8日举行行业听证会。据陈惠清透露,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中国机电商会,以及尚德、天合、英利、晶澳、嘉盛、横店东磁等九家公司代表及行业和企业代理律师都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出席听证会的晶奥太阳能负责人姚子然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方将坚持立场,要将抗辩进行到底!”
五点论据驳斥欧盟
“我们在听证会上围绕产业损害,指出了欧方在产业损害、因果关系、共同体利益和程序上的五点瑕疵和缺陷。”陈惠清介绍,首先,欧委会没有详细披露关于起诉方和欧盟产业的许多数据,中方在起诉书所列欧盟生产商以外找到149家生产商,说明欧方在计算欧盟产业及起诉方的代表性等问题上存在严重缺陷。
其次,公开材料中部分欧盟生产商产能、销售产量等经济指标从2009年至调查期呈现积极趋势,表明欧盟产业并未受到损害。
再次,欧盟本身对光伏产业的支持体系管理不善、欧盟企业未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将成本合理化、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下降等原因,也给欧盟生产商造成了损害。
此外,如对中国产品征税,将损害欧盟的环境和能源政策,减少就业机会,损害欧盟上下游企业的利益。
最后,欧委会拒绝披露起诉方数据的许多做法缺乏充分的合理性,中方就保密的标准、如何保障中方行使抗辩权和硅片单位转换方法等方面进行提问。
欧方未作明确表态
“在听证会上,我们问,但对方不回答,只说回去研究。”陈惠清说。欧方给出了两个说辞:一是出于保密,二是未得到欧盟对华提出“双反”的相关消息。
但姚子然推测,欧方不表态或许是出于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压力,因为“双反”会同样削弱欧盟的产业经济和就业。“我们准备了3页纸,20多个问题,而欧方只准备了半页纸的材料。欧方的中心做法是避而不答。”姚子然说。
姚子然认为,听证会能够收到两个积极效果:一是按照法律,欧委会必须在初裁或终裁时作出书面答复,除非对方给出“出于保密原因而不能答复”的结果;二是听证内容会被收入WTO记录。“近七八年来,欧盟对我国光伏企业从未实施过这么迅速和大规模的产品登记。”姚子然表示,“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情形不太明朗,也无法预测。”
但中国的立场一直都很坚决。陈惠清表示,在听证会上,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负责人称,中国对欧盟光伏贸易符合WTO规则。“接下来,欧盟会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例行调查、问卷、实地考察。我们也会继续抗辩。”陈惠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