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情系民生,是保障存款人、特别是中小存款人利益的一道安全防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殷兴山呼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多层次金融安全网加设一道屏障。
存款保险制度由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殷兴山告诉记者,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款人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对广大中低收入者来说,资金保值增值渠道主要还是存款,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业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利率市场化会带来银行业机构的息差收窄,有些金融机构会面临风险;各类金融脱媒、影子银行也会影响到银行业的经营,增加新的潜在风险。
他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有几百家中小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或者难以为继,主要依靠人民银行再贷款来保障存款人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成本。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影响不大,得益于我国自身基本面是好的,也得益于十年来金融改革的巨大成就,增强了金融业抗风险的整体能力。但是,近年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我们不能
不吸取教训,防患未然。殷兴山说,在这个过程中,怎么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安全网,在当前更为迫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加设一道安全屏障。
殷兴山说,目前,制约我国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与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密切相关。
民营金融机构是县域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更多民营金融机构扎根县域、服务三农。在没有存款保险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政府隐性担保来保障存款人利益,政府隐性担保往往更倾向于国有银行和大型银行,这就导致民营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殷兴山呼吁,必须抓紧制定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并以此为手段,促进对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推动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和经济转型。(皮曙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