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如实披露签订合资协议的相关情况,紫光古汉11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了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予以警告和处以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共计39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指出,已查明紫光古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即通过虚开发票、虚减财务费用等方式来虚增利润。二是未如实披露《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并实际执行相关情况。
点评:事实上,这并不是紫光古汉首次被监管部门查出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披露不合格名单中,紫光古汉曾连续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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