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市场的创新品种越来越多,跨市场操纵股价越来越容易,但司法监管存在缺失和不清晰的地方。”在今天下午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尽快出台关于操纵股价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比较严重的行为进行界定,才能提高打击效率,真正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
她同时建议,扩大证券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目前,国内投资者只能就虚假陈述的行为进行起诉。宋丽萍认为,投资者因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资金占用、违反承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都应纳入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