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日发布“2013年第11号公告”,决定本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3年凭证式(一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达到300亿元。
据介绍,2013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中包含3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5%;5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5.41%。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3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财政部强调,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来说,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0%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
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续发行220亿元
财政部昨天发布了“2013年第12号公告”,我国将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220亿元。
公告称,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2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20亿元。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2%。
据了解,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