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证券机构现行法规“废、改、立、并”
■支持长期机构资金、民营资本参股证券公司或设立专业性证券公司
■制定资产支持票据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指引
■加强新产品、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检查、评估和预警
记者6日获悉,日前有关部门召集证券公司高管,就2013年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36项工作安排。市场开放有望成为2013年券业创新的亮点之一。此外,按照工作部署,证券机构现行法规的“废、改、立、并”等工作将于今年完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九项政策有望修订完善。
有关部门将支持长期机构资金、民营资本参股证券公司或设立专业性证券公司,并支持证券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支持设立网上证券公司。在创新快速推进的同时,将加强对新产品、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检查、评估和预警。
券商人士透露,会上有关部门透露的2013年证券业创新发展的六大目标包括,完善证券行业基础制度;实现功能监管,形成竞争、开放、多元的行业格局;进一步提升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从传统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建设更加开放的资本市场;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继2012年陆续发布系列创新政策后,会议就2013年行业创新提出了14大类、36项工作安排,亮点颇多。“与去年提出的11项工作要点相比,今年的创新方向更详细和全面。”上述券商人士表示,36项工作涉及基础制度安排、功能监管、市场开放、专业服务资产管理业务、债券业务、柜台交易等14大类。
2013年有关部门将完成证券机构现行法规的“废、改、立、并”等工作,评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投资咨询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等九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及时修订完善。此外,将制定《资产支持票据管理办法》、《私募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指引》;完善指定交易与转托管制度,建立与柜台交易相适应的自律规则体系,发布柜台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建立区域间市场的股权交易自律管理体系。
经纪业务方面,计划整合沪深两市证券账户功能,允许证券公司开展网络营销和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营业部开展期货业务,符合条件的期货营业部开展证券业务。
建立机构间市场,制定相关规则,支持非现场开户、网络销售、第三方支付在机构间市场先行先试。支持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抵押担保业务、结构化产品和信托产品经营、过桥贷款等各领域金融业务。
债券市场方面,计划允许中小企业私募债在证券公司柜台发行和转让,扩大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提高债券产品流动性,加快发展风险缓释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衍生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强调了券商的风险控制。一方面将增强对重点领域(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监控、检查、评估、预警。另一方面,计划优化分类指标体系,弱化分类指标排名,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总体来看,券业有望迎来创新发展加速期。
记者获悉,按计划,2013年春夏之交证券行业新一届“创新大会”有望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