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王滨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议案》中指出,老百姓是否能“老有所养”,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生活是否幸福、退休后是否还能过上有品质的生活。
王滨指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国际上经过实践证明的成功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我国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的年金替代率在8%以上,但按全国平均替代率来看还不足1%,我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还没有担负起作为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作用。加快发展第二支柱养老保障业务,逐年提高第二支柱的缴费水平,可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减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和财政负担,是一项低成本的长效社会稳定机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针对目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王滨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健全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他建议,在企业年金运行中,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的税优幅度,并对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延迟纳税的方式。具体如下:(1)企业缴费享受税前列支的比例适度提高,在目前5%基础上提高至8%—15%,同时,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在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较低税率收取(建议按5%的税率)。
二是养老金制度由“非强制”转向“半强制”,并逐步转向“强制性”。为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都应强制性推行。对于企业年金,可先转向“半强制”,再逐步转向“强制性”。
三是进一步拓宽养老金的投资范围。王滨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有部分资金投资于与养老金资产负债特性相匹配、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小的长期性投资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房建设、养老社区建设等,并允许定向配置大型企业债券、金融债,使养老金获得长期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是探讨成立“养老金监管局”的可行性。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强力支撑,推动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建立,进一步拓宽养老金投资范围,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在建设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