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IPO财务核查结束后,证监会将逐步对已过会企业出具发行批文,同时进一步落实发行体制改革措施。在创业板方面,IPO批量集中发行将成为大概率事件。此举“一石二鸟”,一方面可抑制一级市场的高溢价发行,压缩单个公司的融资量;另一方面又可加大二级市场的炒作难度。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创新创业板的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行为,有效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
这里的“创新发行方式”,在投行圈被普遍解读为集中批量发行,并且有望年内实施。深圳某公募基金公司人士称,“现在每周发两三只,以后可能会采取集中发行的方式,像创业板第一天上市时那样,28只新股一起上市。”这位人士说。
另有机构人士对本报说,在集中发行的同时,证监会还将适当延长发行周期,从而给买方机构充分的时间对发行人的质量进行比较甄别。“未来买方机构的博弈能力将得到增强,承销商的销售压力却会大幅上升。”机构人士称。
对于市场担心的集中发行分流资金的问题,一些投行人士指出,集中发行后必然有部分质量较差的冷门公司无人问津,发行失败的情况将更多出现,市场资金将得到更合理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