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3月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要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商业银行发展转型。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发和稳定发展的有关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的三家试点银行。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监管部门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8家,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发展稳健。
近几年,我国金融改革成效显著,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方面取得长足融市场协调发展,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尚福林指出,此次再次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作的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并将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二是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三是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尚福林表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将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