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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入市应明确收益责任

2013年03月01日 09:1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稳步增长。但受现行条例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投资渠道狭窄,收益率很难跑赢CPI。因此,通过入市等方式,让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保值无可厚非,但关键问题是,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和相关责任应当明确。

    住房公积金是由缴费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住房保障性费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劳动者,相关单位只是代管,并不拥有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从这个角度来说,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受益应该由缴费者来享受,这方面在今后的相关细则中应予以明确。同时,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住房公积金进入股市要谨慎把握,需要建立相关严格制度,做好风险预测,落实风险责任,以确保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曹小芹江苏沭阳职员)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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