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002638)今日就媒体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存在该报道所称“涉嫌欺诈上市”的情形。
公告介绍,2013年2月25日,某媒体首发了《勤上光电涉嫌欺诈上市若查实或面临投资者集体诉讼》的报道,其中涉及公司的不实内容主要包括:1、“勤上光电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的巨额采购来输送利润,虚增2011年上半年的业绩,实现了2011年底的成功上市。但值得注意的是,勤上光电在招股书中对品尚光电为其完全可以控制的公司的事实只字未提。”;2、“勤上光电的招股书显示,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8日,在当年即成为公司第三大销售客户”;3、此外,该报道还引用了《梅州日报》关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广东LED应用领域领军企业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的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三年内实现上市目标”,《南方日报》关于“国内LED业界顶尖的企业——勤上光电最近斥资6亿元在园区设立广东品尚光电股份公司,生产国内一流、本公司最高端的8大类LED产品”的报道内容。
公告称,公司与品尚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虚增业绩的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品尚光电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勤上光电仅向品尚光电提供产品、技术、工程解决方案以及相关商务支持实现销售,但并未对品尚光电进行出资或占股。品尚光电并非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
公告称,公司向品尚光电的销售真实。截止2011年底,品尚光电向公司累计采购金额为73547042.13元,均有据可查,是真实的交易。并且,品尚光电已分期向公司全额支付了以上相关货款。但品尚光电并非公司2010年度第三大销售客户。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0年度品尚光电贡献销售收入为1,496.28万元,仅在公司2010年度内销客户中排名第三,未进入2010年度销售客户的前五名。
公告还表示,勤上光电未曾参与投资设立品尚光电,也从未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品尚光电及其有关人员为宣传其企业及增加其在当地影响力,此前存在未经公司授权而使用公司资料及图片、借用勤上光电名义对外宣传的事宜,公司已向品尚光电提出异议,品尚光电在接到公司函件后,撤掉了相关的资料及图片。
公告称,综上所述,品尚光电并非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均是真实、公允的商业行为,不存在品尚光电向公司输送利益帮助公司虚增业绩的问题;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或欺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