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华人寿去年12月借助聚划算平台3天销售1亿元保单后,今年元宵节期间,合众人寿、国华人寿、弘康人寿3家保险公司又搭起了“柜台”。日前,有媒体质疑保险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涉嫌销售误导,用高收益吸引客户,通过送集分宝的形式给投保用户其他利益,同时还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比较等。
针对这些质疑,2月27日,合众人寿新渠道部总经理王卫东做出回应:“无论对于合众人寿还是保险行业,网销都是一种新型的销售模式,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合众人寿可能在监管的真空地带做了新的探索,但并没有越过监管红线。公司在做网销以来,就与监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产品也进行了报备。”
对于产品收益的宣传,王卫东解释称,合众人寿客服在销售时会向客户指出上述活动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是5%,最低保证结算利率是2.5%。
尽管《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句严格了多年的规定正在互联网保险销售这一创新方式中渐渐被打破,各种实物的、虚拟的赠送到处可见。保险公司会用“‘其他利益’并没有明确规定”来为自己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