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说,将研究如何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
该负责人说,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为实现平稳推出的目标,创业板审核制度和相关程序基本沿袭了主板和中小板的做法,随着市场逐渐成形,有必要针对创业板企业特点探索制度创新。
他说,改革创新的目标是要实现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问题,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证监会还将修订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继续研究并及时梳理审核重点,形成审核指引并公布。在总结创业板设立三年来审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撰创业板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审核透明度;完善预披露制度,探索将预披露时点进一步前移。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要完善创业板市场板块功能定位,研究如何根据实体经济需求和多层次市场建设整体安排,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优化上市准入指标体系,扩大创业板市场服务范围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