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28日 证监会举行新闻通气会,针对市场新股发行将于4月份重启的传言,有关部门负责人澄清,新股发行重启目前没有明确时间表,去年下半年,为稳定市场,A股新股发行暂停,迄今已有四个月没有新股上市。
负责人回应新股发行改革时表示,新股发行的核心是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现状,坚决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同时促进相关各主体合理发展。至于是实行注册制还是审核制,很难找到标准答案。
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信披的要求,淡化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
二是开展IPO专项核查工作,并结合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检查中取得的经验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规范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相关行为。此外,针对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核查“是证监会在核查”的误读,他进一步解释核查事实上是由中介机构等对发行人做专项核查,证监会对自查报告按照日常审核要求进行核查,并采取抽查,而非证监会直接核查。
三是完善定价约束机制,会进一步提前预披露时间。
四是询价配售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继续抑制炒新。
五是打击粉饰业绩等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