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调控后,国务院日前再出重拳调控楼市,新“国五条”的第一条就直指“房价控制目标”。
业内专家预计,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在于稳定预期,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的明确规定。但只有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房价控制意在稳预期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说:“‘新国五条’将房价控制目标列为五大措施之首,说明国家已意识到如果调控不加强,房价可能迅速上升,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格局将被破坏,好不容易得到的调控成效将再次失去。”
许多地方开始动起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21日发文表示将继续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尽快制定本年度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武汉市房管局也表示,将于近期出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提房价控制目标显示出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李国政说,新政策不但把房价问题放在调控的第一条,而且明确提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此轮楼市调控的重点将在于督促各级政府围绕调控目标,制定详细的措施严控房价上涨。
控制目标不能变成涨价目标
早在2011年初,国务院就出台“国八条”对房价控制目标和房价考核问责制度进行规定,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随后,各地陆续公布了调控目标。除北京明确表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外,其他城市都采取了与GDP增长挂钩的做法,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13%。
北京中原地产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在公示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121个城市中,有近90个城市达标。随后,住建部也宣布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完成了房价控制目标。
即便如此,由于各地公布的目标较为宽松,给房价上涨预留了空间,业内人士质疑“房价控制目标变成涨价目标”。一些地方市场实际感受与统计数字存在“温差”,购房者认为收入还是没有跑赢房价上涨速度。
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房价都有上涨,不少城市涨幅超过了10%,越过房价控制目标“红线”。
“相比之下,武汉、广州等城市上涨不足10%,岂不是还有涨价的政策空间?”武汉某大型房企销售总监姚泽伟回忆,2011年底房价上涨幅度明显加快,但因离目标值还很远,相关部门也就放松了监管。
配套政策或将加码
“控制目标或是一个具体的涨幅标准限制。”李国政预计,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规定,比如规定房价涨幅不能超过GDP增速、人均收入涨幅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认为,房价控制目标应考虑不同城市房价水平、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物价涨幅等综合因素。
李国政坦言,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是稳定预期,“但各地或许会将房价控制目标细化分摊下去,实行月度控制。但是只有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张东认为,为了完成房价控制目标,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版调控措施,包括土地供应、预售监管、保障房供应等方面。“如果房价继续上行,有关方面还会进一步跟进,出台更加严厉的信贷、税收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