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在作相关修订。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是职工劳动报酬或工资的一部分,是强制储蓄,是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无论住房公积金由谁运作,也改变不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有的性质,住房公积金是否进入资本市场,在没有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之前,擅自进入股市都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2002年出台的《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多数地方规定委员会对决策事项实行表决制,会议决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形成书面决议,从这些机制可以看出,各地职工和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有一定的自治权利。住房公积金的自治性,决定它不能简单由政策来推动其进入股市。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有互助性。不管是有房职工还是无房职工,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买房时不但可以使用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且可以通过贷款的形式使用其他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和贷款利率,这是互助性的根本体现。当前不同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由各自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管理,各地职工还只能在各自封闭的区域形成互助局面,公积金还难以跨区域调剂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局域性和互助性,也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自治性,若要制定政策推动让公积金没有阻碍进入股市,除非彻底改变目前住房公积金的互助自治性质,而这或许根本不可能。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2.1万亿元,由此有人认为全国各地公积金大量结余,但这或许只是表面现象。老职工由于在房改中享受了低价买入公房的福利,从而使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余大量资金,但这部分人行将逐渐退休销户,需要提取大量资金。而对于没有享受实物分房福利的年轻人,由于公积金贷款比银行贷款利率低,他们买房贷款肯定首选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或被设置一定的门槛障碍。既然住房公积金需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本身使命的完成还需要付出进一步努力。
股市不健康,上市公司圈钱、大股东和高管套现等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改观。最近上市公司再融资开始回潮。而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23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两市共发生1544次减持行为,减持参考总市值192亿元。让住房公积金进入股市买股,真金白银换成或许不值几文的泡沫资产,股市利益主体由此大发横财,这何尝不是变相打劫。
住房公积金入市虽然不是专指股市,但包含了部分进入股市的概念。要维护股市稳定,不能总想推动资金进入股市来哄抬,各类资金是否入市,应由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决定,不能搞行政强迫。只有加大治市力度,让上市公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股市健康了、有投资价值了,不用驱赶,各类主体会不请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