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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VC/PE投资与税惠政策梳理三:天津滨海

2013年02月27日 11:36   来源:招商基金   

  2012年8月,“新三板扩容”获批,天津滨海高新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和武汉东湖高新区成为首批扩容试点园区;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运行,“新三板”交易模式正式诞生;2013年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并引入做市商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场外市场的种种举措为各地高新区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值此时机,清科研究中心特推出《2013年国家高新区VC/PE行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本报告特选取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深圳高新区作为标杆,通过对这五个国家级高新园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现状、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旨在通过借鉴标杆园区的成功经验,提出进一步推动地方高新园区股权投资业发展的业内看法和建议。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园区目前已形成了以新能源、软件与高端信息制造、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五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主导产业。天津滨海高新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较早,由于注册门槛低、鼓励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丰富,滨海高新区过去几年吸引了大批股权投资机构前来注册。然而也正是这样的高速发展,增加了金融风险、滋生了非法集资乱象。为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天津市集中对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进行了清理整治,并提高了股权投资行业的准入门槛及首期出资要求,另外,2013年1月1日起,《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和《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中优惠补贴措施失效,因此天津滨海高新区目前在股权投资行业投资、税收等优惠补贴措施方面暂时处于空白,相较其他高新区而言对投资机构的吸引力自然有所下降,部分机构不得不寻求税收更为优惠的地区。

  工商登记

  表1.2.4.1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登记政策一览

    财政税收

表1.2.4.2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奖励补贴

  表1.2.4.3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补贴政策规定一览

   政府资金支持

  表1.2.4.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引导基金政策规定一览

  

  (清科研究中心 张琦)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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