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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购买基金当慎重 频繁买卖受损大

2013年02月27日 14:14   来源:羊城晚报   韩平

  近日,证监会在官网公布了《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提高惩罚性赎回费,鼓励长期投资”。这一《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生效,意味着今后投资者如果随意买入基金又很快赎回,将会被基金公司收取高额费用。

  不鼓励短期持有基金

  在《征求意见稿》中,证监会表示,为避免短期投资人频繁交易对长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惩罚性赎回费的选择性规定将修改为强制性规定。即对于收取销售服务费用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投资人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将收取0.5%以上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投资人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将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以上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归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少于6个月但多于3个月,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归入基金财产。

  短期持基获利不高

  据基金管理公司介绍,持有者短期赎回,特别是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赎回,会严重影响长期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对这部分人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并以此补贴“忠诚的”持有人,是比较合理的。此外,在目前银行为主代销渠道的情况下,不少一线销售人员不断游说客户频繁更换基金,如果交易费用不高,投资者很容易被银行“忽悠”成为追新一族。

  另一方面,投资者短线交易基金将会减少税收的优惠幅度,这样整个基金很可能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

  不过也有投资者担心,在目前上市公司不断爆发业绩造假的情况下,如果刚申购的基金不幸中招,投资者不赎就面临净值损失,赎回面临手续费的损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好买基金的专业人员表示,新的交易费用制度一旦实行,投资者只有慎重选择基金,才能避免不利局面的产生。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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