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征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讲话中提到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征信服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序接入征信系统,提供征信服务。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为商业银行、监管部门提供有效参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中债资信分析师观点:2010年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从行政制度角度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出了全方位的监管要求,而此次人民银行所提出的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记录接入征信系统以及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则是从市场约束的角度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中债资信认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要从行政和市场两个方面同时进行。行政监管要求侧重提出限制性规定,是监管的基础和底线;第三方信息披露所形成的市场约束则可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且更易于取得实效,通过促使融资性担保公司主动提升经营合规性和信用状况,可以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