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向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各省农村信用联社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3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有效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前提下,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在资金供给、财务费用、激励考核、人才引进等方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通知》更明确强调,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
在对机构的工作部署中,《通知》指出,要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并且要进一步推动省联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职能,不得违规抽调资金集中使用,不得牵头组织非涉农社团贷款。
2011年,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谈及农信社改革问题时曾表示,要用5年左右时间努力达到高风险机构全面处置,历史亏损挂账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现代农村银行制度基本建立。在当时,银监会就提出,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现有的农合行要全部改制为农商行。
《通知》还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家全国性的涉农主力金融机构分门别类地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利用“惠农通”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广大农村居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等涉农零售贷款业务。农业发展银行在强化政策性职能基础上,要进一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信贷支持。
除此之外,银监会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通知》中分几个层次要求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等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