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中的华鼎创富公司,东莞分公司门前已拉上隔离条。胡国球 摄
案情回放:申请1350万贷款 实际仅拿到50万元
杨国义是广州蓝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前经创富分别向工行广州南方支行和交行广州小北支行分别申请500万元和850万元的担保贷款,目前尚有上千万元未归还。
检察机关称,2011年5月,被告人杨国义通过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其经营的广州蓝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由创富公司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得款后,将该笔贷款全额交由创富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使用,收取每年约13%的资金增值收益。
2011年5月,被告人杨国义通过创富公司,以其经营的广州蓝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由创富公司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小北支行申请贷款850万元人民币,得款后,将该笔贷款全额交由创富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使用,收取每年约13%的资金增值收益。
2011年7月,杨国义需要用款投入运营,向创富公司申请自己所贷款项,但对方无法提供。杨国义先后共三次书面向创富公司要求还款。2011年12月,创富公司付给杨国义50万元,其后再未付所贷款项。
2012年1月,创富公司停止付给杨国义资金增值收益。2012年1月至4月,杨国义继续支付银行利息12万余元。2012年6月14日,检方称被告人杨国义投案自首。目前,杨国义贷款案值还余1072.5万元。
很多企业主遇到和杨国义类似的情况。在华鼎和创富,被截留下来的贷款往往被称为“基金流入”,用于理财,而华鼎创富一般承诺支付给客户年息12%~14%的回报。
其大概的操作方式是:企业通过华鼎和创富两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会被业务员利诱或以担保为条件向银行申请高于实际所需金额,多出来的部分则被许以较高利息截留在华鼎、创富,以委托理财的方式投资其推荐的第三方公司。当银行贷款审批下来后,这些贷款将会被分流到它所指定的账户中。
去年春节后,因华鼎、创富资金链断裂,惊动了整个担保业。随后华鼎创富七高管被拘,实际控制人陈奕标出走美国。因此案牵连,广州市金融办原副巡视员陈榕涉嫌受贿浮出水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庭审
焦点
是受害人还是协同骗贷?
检方
明知虚增贷款故意骗贷
检方认为,杨国义有主观故意,并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在明知创富公司一直在进行批量的资金增值贷款担保,当创富公司业务员与其谈放大贷款额,并且将资金作为增值的情况下,杨依然接受了创富公司的建议。并且参与了提供相关的虚假购销合同,可见其有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如果所有手续都由创富公司策划,蓝硕公司不知情。但本案所有书证都由杨国义签名,并盖有蓝硕公司的公章。作为一个正常人,明明知道这些合同都是违法的,却以“我只盖了章,其他都不了解”来辩解,这是不合理的。其应该知道其签注、单位公章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与创富公司合作骗取银行贷款。
另外,辩方称资金一直由创富公司使用,蓝硕公司无法控制。而杨国义称,银行贷款发下后都放在创富公司和蓝硕公司的共管账户。共管账户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些资金之所以划到没有实际贸易往来的关联公司中,必然经过杨国义同意,或授权盖章,或默认其他人盖章,这也能证明其在主观上伙同创富公司骗贷。
另外,辩护称杨国义在案发后,积极向银行沟通尽量挽回损失,证明其没有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是不合理的。杨国义在创富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按月给资金增值收益时,并未向银行提醒风险。而是其每年13%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基于其承担的风险才向银行提示风险。这并不能证明其无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辩方
缺乏银行经办关键证词
杨国义的辩护律师,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李伯侨律师认为,杨国义首先没有主观故意,整个过程、模式,并没有参与,而是创富一手策划。利用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需要,提出苛刻条件,逼迫企业接受。第二,事件涉及几百上千家企业,如果要伙同,这些企业互不相识。
李伯侨称,杨国义所在的蓝硕公司是完全有贷款的需要,其项目的特点是必须向学校投资建设,交付使用后才能收回资金,所以杨国义必须提前备筹资金以用于经营建设。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审贷结论,表明了蓝硕公司具有完全的偿还能力。
“关键证据不足,如何判定杨国义是否有罪”,李伯侨指出,控方并没有提供银行经办人员的证词,难以把事实真相还原。另外,李伯侨认为,经营行为和犯罪行为有本质区别。企业需要盈利,降低成本,也为此承担了相应风险。
杨国义认为,本案的事实尚未完全还原。华鼎、创富和中担同一个人控制、作案手法相同、结果相同、不能割裂。第二个事实是,2006年以前陈奕标就在如此敛财,而不是2011年。“尊重这两个事实,将涉及几千家企业。这么多公司怎么可能各自独立涉及同一套方案?”
“还有,多年来华鼎创富骗取几千家企业和银行的操作过程中,银行是否知晓?这么多企业贷的款集中流向华鼎创富精心设计的贸易公司,银行不知道么?”他认为,银行也应负有相应责任。
事态进展
银行强迫
企业“转贷”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先后走访了华鼎和创富的原办公地址,其中华鼎担保大门紧闭,玻璃门上张贴着天河区人民法院的两份公告、一张法院传票及华鼎担保的停业公告。早在2012年4月初,华鼎称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在本月9日至11日停业整顿三天,而从物业张贴的多张催单可以推断,自此之后的华鼎再无重新运营。
而创富担保的原址早在去年就已易主给一家营销公司,除了楼层指示牌外,已经找不到创富担保存在过的痕迹。此外,记者拨打了华鼎原媒体联系人电话,均已为空号。
庭审结束后,有参加旁听的企业主表示,曾向司法部分提交不少银行经办人员违规放贷的证据,但遗憾的是,昨日检方的公诉书中并未提及。
据了解,包括工行、农行、交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要求涉案企业主“转贷”,也就是企业主申请新的贷款,归还之间的经华鼎或创富担保的贷款。这样“乾坤大挪移”之后,银行将实际上形成的坏账进行了“冲抵”,但却给企业主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目前,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巨大影响,杨国义公司原来的100多员工,现在只有40多人。有的企业主甚至已经患上抑郁症。
“如果答应银行(转贷)的要求,就会遭遇查封资产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少人无奈只好答应银行的要求”,广州一位涉案服装企业主昨日向记者透露,日前收到文件,工行已将债权打包出售给“讨债公司”,而这一做法在此前的多部门协调会上,曾被广州市金融办有关领导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