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造假主要是知识产权这块,专利都可以买来充数,而有关部门在认定企业高新资质的时候存在重资料不重核实的情况,员工学历、研发人数造假情况泛滥。”近日,一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侯某曝料称。
披上“伪高新”等税收优惠的外衣,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企业粉墨进入资本市场的通行证。据统计,获得高新资质的上市公司占A股的比例在80%以上,而创业板公司占A股市场的比例更是达到了93%以上。
但随着一场针对高新企业的核查风暴的来临,有些公司的“伪高新”画皮可能被揭掉。1月1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天永指出,此次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的规定涉猎广泛,是自五年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发起的涉及面最广、涵盖企业范围最大的一次检查行动。
上市公司或成“造假”集中营
2010年,科技部某官员曾说过,“高新技术企业至少有五成靠造假获得称号”,而近年来,“伪高新”造假现象更是有增无减,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的口中,高新企业造假比例“甚至达到了70%”。
而华泰证券某投行部的工作人员称,“通知下发后,我们也对上市公司高新技术资质进行了初步摸底,大概有1/3的上市高新企业资质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在上市企业中,最新被查出的伪高新上市企业为“贝因美”奶粉,2012年5月贝因美披露消息,因高新技术资格被取消,被追缴税款2785.26万元。
2012年,除上市公司“贝因美”因为“伪高新”被查处,更有一些新上市或拟上市的“高新技术”公司因为相关数据不达标屡屡受质疑。而在此前,已有华映科技、精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由于相关指标没有达到高新企业认定标准,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中介成为造假关键环节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定为25%,还取消了各种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失去了避税的途径。几个月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14日共同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获证企业可享15%的优惠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
高新技术资质给企业带来的诱惑是“致命”的。除了免税这个最直接的好处外,还可获得国家或地方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此外,有利于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正面形象的宣传。高新技术企业代表的是企业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很多企业将此作为企业或产品宣传点。
但由于审核环节的脱节,造成高新造假泛滥。上述专利代理机构人员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主要是组织评审团看申报材料,只要材料符合申报条件,那么获得高新认证就十拿九稳。而这就是整个审核环节的最大漏洞。
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评审员看到的材料,都是经过精心准备,绝大部分都能满足认证的条件。“企业已经在申报材料制作环节全部搞定,后面的审核程序,完全可以按照‘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进行,企业根本就不需要去做评审团的公关工作。”上述爆料人解释了其中的“窍门”所在。
据悉,目前获得高新技术身份的企业中,约有三成是自己组织材料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近七成的企业,都是通过中介环节来运作,而中介就是这条生态链上的造假发动机。在调查中,几乎所有中介都表示“我们在上面有硬关系,百分之百成功”,有中介称4万元可制定7个专利,如果知识产权难申请到的话,可以买专利,还可以在软件版权上做文章。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