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中国就业人数为76420万,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为26594万。2012年第一产业GDP为52377亿元,占整个GDP的10.1%,与2011年一致,简言之,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口在第一产业中只贡献了占全国10%的GDP。
因为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四个行业,假定单一从事林、牧、渔三个行业劳动,而不从事农业劳动的累计人口为2594万(实际或许没有那么多),那么,从事农业劳动的就业人口仍达24000万,占中国就业总人口的比重为31.4%,接近于三分之一,是所有各行各业中就业人口占比遥遥领先的行业。
那么,农业所创造的GDP规模有多大呢?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一产业中各子项目的总产值,其中2011年农业总产值为41988.6亿元,占第一产业总产值81303.9亿元的51.6%。再往前看,则2010年农业总产值在第一产业的占比为53.3%,2009年为51%。
再追溯查找更早数据,看是否存在农业增加值(GDP)数据。发现只能找到最近的,是2007年投入产出表中,列出的农业增加值为16000亿,第一产业为28627亿,农业GDP占第一产业比重为55.9%。
通过上述这些数据的分析,则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即农业增加值在第一产业GDP中的占比也就一半多一点,不会超过60%。假设以2007年的农业GDP占比数据和2011年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10%为准,则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农业占GDP的比重约为5.6%。也就是说,占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农业就业人口,所创造的农业GDP只占全国总量的5.6%。
这样的数据是令人怀疑的,即那么多的劳动人口只创造了如此少的财富。假定2.4亿劳动力从事农业是确凿的,那么,这些农业劳动力除了贡献如此低的农业GDP,还在哪些领域贡献GDP呢?我们不妨从农民纯收入的构成去分析。因为农民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是指农业劳动的主业收入,工资性收入则是副业收入,财政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均不贡献GDP,不予考虑。
工资性收入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这块是创造GDP的,但对这块的贡献不仅包括农业劳动人口,还包括在农村从事非农劳动的常住人口,据统计局数据,2010年农村从事非农劳动的就业人口(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个体)就超过2亿。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的工资性收入为2963元,而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5940元,占比为49.9%。而从农村居民的平均纯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到40%。
因为实在难以从这些数据中计算出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在农业以外的领域创造了多少GDP,那就假定创造与农业劳动等值的GDP吧,也就是说,占全国就业人口总数三分之一的农民,只创造了全国10%的GDP,另外90%的GDP由另外三分之二的人创造,这种劳动力的价值创造的偏态分布可能性大吗?
因此,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被多计算了1个亿左右,实际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数大约为1.6亿左右。试想一下,如今农村那么多荒田存在,如果真有那么多农民,那就不应该荒着。而荒田的原因是农业的回报率太低,不如进城打工。
农业劳动力被大大高估。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所谓三大手段之一的农村城镇化,是为城镇化而人为投资,结果替代手段,将导致极大浪费;手段之二的农业现代化,本身就是趋势,不能解决农村荒芜难题;手段之三的农村工业化,没有用。
(来源:我的财经作者为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