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规范私募基金业务 私募告别“野蛮生长”
证监会20日公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稿》亮点颇多,其中“证券资产管理规模累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登记”引发关注,包括私募、PE、VC等机构被“一网打尽”。值得注意的是,“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等投资标准也被写进了意见稿。
“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中国基金业协会挂牌成立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协会提出的要求,在2月20日公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得到体现。
点评:从这份意见稿可看出监管层将私募纳入管理的决心,一旦《意见稿》成行,私募将不再“野蛮生长”。“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这一规定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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