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学葵。资料图片
曾被称为“A股造假上市第一案”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近期一审判决落定,公司原“掌门人”何学葵领刑10年,公司原高管团队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ST大地(002200)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7年6月,何学葵等共同策划让云南绿大地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何学葵等人通过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7000余万元、虚增收入2.9亿元,并且使得绿大地成功上市“圈钱”3.4629亿元。绿大地造假上市事发后,2011年末,昆明官渡区法院曾一审判决*ST大地及相关被告人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该判决宣布后,引发股民和媒体的一片质疑声,并将该案称为“A股造假上市第一案”。
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