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去饭店吃饭,常遇商家以抹零头、赠礼品为条件不开发票。中消协调查显示,餐饮行业不开发票的现象很普遍,借此大量逃税。
记者在山东济南走访发现,不开发票成为春节期间许多饭店的“潜规则”:“不要发票102”“原价多少钱”“112”“不要发票能便宜10块钱哈”“咱们这都这样吗”“一般情况都是这样的,一般都是要打折不要饮料。”
在法律学者郝劲松(微博)看来,发票不仅仅是报销凭证,更是自己与商家合同关系的证明,等于为自身健康买了张保险。对于餐饮行业不开发票的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说普遍存在:“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出具发票,他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也有权为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从理性消费角度,现场就可以进行投诉,比如拨打工商电话、税务电话和消费者组织的电话,现场能够解决是最好的。”
我国餐饮业不开发票而导致逃税的额度,目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然而,仅刚刚兴起的团购每年由于不开发票,躲过的国家税款就超过5亿元人民币。经济学家、中国之声特别观察员马光远表示,必须要增加饭店的违法成本:“受到不开发票举报的,应该给他记入一个企业的诚信体系,在相应的银行融资等把他们作为重点监控的对象,每年工商部门再对他的诚信体系进行年检。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他不开税票的收益低于他不开税票的成本的话,就会慢慢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