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发现,春节之际购物卡回收依然生意不错
购物卡应落实使用实名制
“先生,有购物卡吗?九五折回收,价钱好商量”。新春之际,记者刚走近北京市朝阳区的蓝岛大厦购物中心,就有3个贩卡的黄牛围过来。“实名制对你的生意可有影响?”“没啥影响。现在基本上都是1000元一张或更小面额的购物卡。最近生意还行,每天能收6万多元。”
实名购卡形同虚设
2012年11月1日,《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但其中的实名购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几近形同虚设。
由于明确规定不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人们很容易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实名制监管。在朝阳区某超市购卡中心,记者提出要办理1万元的购物卡,但没有带身份证。工作人员马上给记者出主意:“我们可以给你办分散购买手续啊,买10次1000元的卡,就不需要身份证了。”
不仅如此,实名购卡规定只是明确了购卡时必须实名制,却没有要求用卡实名制。由于小额分散办理和使用时不记名,购物卡成为避税、行贿和洗钱的载体,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以往在查处预付卡腐败的案件中常感到取证困难,就是因为购物卡不记名无从查起。
电子购物卡隐蔽性更强,套现更容易
记者近日打电话给位于朝阳区的几家商务会馆和美容养生会所,询问办理消费卡的具体流程。当记者问及购卡是否需留存个人身份证信息?这些会所的工作人员都明确回答:“不需要。只要留下名字和手机号就行。”
购物卡近期的最新发展模式,是变身为各类更具隐蔽性和便捷性的电子购物卡。
记者拨通了京通卡官网的销售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1000元以下面值的购物卡不需要实名信息登记,购买张数不限,提供的正规发票可以开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消费项目。许多网站还提供将支付金额转入支付宝、银行卡的服务。
电子购物卡目前尚未纳入监管范围,在监管上仍存在空白地带。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尹中立研究员告诉记者,电子购物卡是一种金融创新,它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却逃避了实名制。这在事实上为行贿受贿、套现或送礼提供了土壤和便利条件。
购物卡助长铺张浪费之风
购物卡的泛滥和腐败,在很多时候是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发福利,助长了奢侈消费、铺张浪费之风,需要动真格加以遏制和治理。相关专家指出,购物卡由于具有“办理使用简便”、“发送隐蔽,风险较小”、“处置简便,洗赃方便”、“送卡人风险小,容易规避”等特点,而成为行贿受贿的首选工具之一。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一份报告显示,在2009年,以购物卡实施贿赂的案件,占到了行贿受贿案件总数的83.3%。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告诉记者,对于以购物卡为掩护行公款请客送礼之实的行为,如果只对购卡人“实名”,而不对用卡人“实名”,购物卡腐败就难以治本。实名制应贯穿购物卡的办理与使用整个环节,必须谁办理、谁使用;要明确规定购物卡“使用者实名制”,强制要求购物卡与身份证一起使用。尹中立也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将电子购物卡市场纳入监管,尽快将“实名制”和“限额”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