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行业诟病已久的固定管理费提取模式,如今正在悄然发生改变。记者注意到,最近发行的几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取方式已有由传统的按固定比例提取向按浮动比例提取模式转变的迹象。
记者了解到,这种浮动收费模式是当业绩好于业绩管理目标上限时,管理费可向上浮动;产品业绩低于目标下限时,管理费则向下调整。以某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为例,说明书约定,当产品份额净值小于0.9元时,管理人不得提取管理费。而净值大于0.9元且小于1.1元时,按照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如果超过1.1元,按1.5%收取管理费。还有的券商集合理财特别约定,产品不收取管理费,管理人提取比例与产品业绩挂钩。某券商公司近期新发的增强债券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说明书特别约定,该产品不收取管理费,管理人仅通过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提取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与产品业绩挂钩:只有当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央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65时,管理人才对超出部分提取业绩报酬。例如,当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则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基准为3%×1.65=4.95%。
某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引入浮动管理费提取制度,是为了将管理人的利益与投资人的利益牢牢绑定,更加有效地吸引投资者。分析人士称,固定管理费模式改为由浮动管理费收费为主应是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或从券商理财逐步推广至所有公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