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FP
缺乏技术创新 中国企业近年来取代日韩成为“337调查”的主角
相关专家说,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第一大涉案国,涉案产品以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337调查”的高发,一方面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美国保护本土企业和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惯用手段。
新年伊始,美国宣布对华为和中兴发起“337调查”,指两家中国高科技公司在美国销售的智能手机等产品侵犯了专利。这也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4起“337调查”,统计显示美国每年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达到十多起。
华为和中兴表示将积极应诉。相关专家说,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第一大涉案国,涉案产品以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337调查”的高发,一方面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美国保护本土企业和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惯用手段。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宣布,对华为、中兴、三星、诺基亚公司的3G和4G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此次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移动电话、移动电脑卡、移动优盘、个人电脑和其他具有移动功能的网络设备。
美国发起该调查的原因在于:今年1月2日,4家美国公司提出申诉称前述公司的产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侵犯了4家公司的专利权,要求该委员会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4家美国公司以为上述这些企业向美国输出的产品当中包含了他们的专利,而这些专利没有经由他们的许可,或者没有向他们付费就使用。
华为和中兴均表示将积极应诉。相关专家说,涉案的中国企业应该很好地去准备相关材料,证实自己并没有侵犯他的专利。假如在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中,确实包含了一些涉及专利,这就需要企业之间合作来解决这个题目,这次4家美国企业提出“337调查”申诉以后,实际上就是一个威慑,威慑相关企业跟它去达成一个协议,以取消这个“337调查”。
专家看法:目的在于阻挠他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谢明敦认为,利用知识产权手段打击他国企业是美国一贯做法。以前,美国多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手段,随着中国的产品出口结构发生变化,华为等公司的高技术产品增多,且减少对价格战的依赖,于是美国开始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禁止中国企业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市场。
他说,近几年,美国扩大“337条款”使用范围,哪怕只是怀疑或者有美国企业无中生有地举报,美国海关就会动用“337条款”,将中国产品扣留在美国海关,制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进而封杀中国企业。他还说,在“337条款”无法生效的情况下,美国还会利用国家安全审查手段,将外国投资委员会(CIFUS)审查作为新的干涉手段。比如华为和三叶的交易本质上是华为避开了“337条款”,而美国政府采取此手段继续阻挠华为进入美国市场。
他认为,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防范和打压不会改变,随着中国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中国企业面临的这些非经贸性的壁垒可能会越来越多。
他建议,一方面中国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力度,不要让西方国家肆意寻找借口;另一方面尽快从法理上根除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对美国企业也要动用知识产权法律、反垄断法和审查制度,为中国企业在国外获得公平待遇创造条件。
他山之石
自美国1972年4月4日发起第一起“337调查”始到2005年止,其共发起该调查六七百多起。中国大陆企业开始取代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成为“337调查”的主角。日本和韩国也曾经是337条款的主要被调查国。但是由于日本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大大增强,加上日本政府采取积极的知识产权战略、国家的宏观性专利制度、对外贸易政策以及行业专利战略等一系列措施。日本企业现今涉及“337调查”的案件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