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和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将在今年3月底前推出。据了解,除了未来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咨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经营机构可申请变更为专业化的证券公司外,还将放开地方证券经营机构的家数限制。同时还将进一步放松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管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和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一旦推出将对于证券行业影响深远。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取消了对券商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和区域限制,凡是符合设点要求的证券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与此同时,对于是否会放开证券公司的设立,证监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
“未来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咨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经营机构可申请变更为专业化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有利于将私募基金等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范围,有利于规范其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非证券经营机构的健康发展。”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私募基金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实际上,证券投资、证券咨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申请变更为证券公司并不会对证券公司造成冲击,因为上述三类公司早已存在。”曹俊表示,真正将加剧行业竞争的是放开地方证券经营机构的数量限制和业务范围的放宽。
据悉,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和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还将放开地方证券经营机构的数量限制,并且进一步放松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但上周五公布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尽管对券商分支机构的设立在数量和地域上不再有所限制,但在经营业务方面,“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咨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交叉重叠一直存在。”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例如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有业务交叉,再有证券公司的并购业务也与证券咨询公司有交叉,甚至证券公司的不少业务与银行、保险类公司也有交叉。”
“可能会给证券公司造成冲击的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如股票发行与承销资格、经纪业务,因为这些需要资格,如果彻底放开将加剧行业竞争。”宋国良强调。
投中集团高级分析师冯坡坦言:“对券商牌照感兴趣的主要是阳光私募。”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私募和投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转为证券公司,相信一些民营资金将大举进入,这无疑将对现有的券商产生较大的冲击,未来不排除一些小券商如纯经纪类券商被迫关门或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