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2年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利率市场化无疑是一大关键词。
2012年年中,央行宣布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下浮区间则由原来的10%扩大至30%。这看似几个微小百分点试探性的调整,却意味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实质性推进。
一时间,有银行愕然,茫然不知所措,也有银行掩饰不住跃跃欲试的欣喜:“利率空间固定就像高速公路限时速60至120公里,分不出好车、坏车;增加了弹性,好车、坏车立分高下。”
转眼已过半年,利率市场化推进所带来的潜在改变已然显现,众多银行已在或快或慢地推进各自的战略转型,一场倒逼的策略应对悄然行进。
时至2013年,虽然接下来利率市场化将要迈出怎样的步伐尚是未知数,但可知的是,变革仍未到达终点,银行业大考仍将持续。
直面冲击
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利率市场化是决定未来走向的划时代变革,利在长远;但短期而言,对银行业却是不堪重负
2012年6月7日,央行正式对外公布,自6月8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时不过一月,央行再度宣布贷款利率下限继续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利率市场化步伐愈发坚定。
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利率市场化是决定未来走向的划时代变革,利在长远;但短期而言,对银行来说,却是不堪“承受之重”。
就在央行宣布存贷款利率上下浮动区间扩大之后的某日,一纸公函呈递给了某国有大行高层,这一据闻措辞颇为强势的公函不是来自央行,也不是银监会或更高级别的上层部门,而是某大型集团级核心客户,公函明确要求上述国有银行对其下浮贷款利率,同时上浮存款利率。
在众多目光投向被认为弱势的中小银行之时,外界或难想到,一个颇具话语权的航母级大行在利率市场化来临之际,面临核心客户“胁迫”时的纠结心态——妥协,收益下行;不妥协,可能失去这一核心级客户。
穆迪近期发布的报告曾假定,如果银行贷款下限定价贷款占比为10%,对银行2012年、2013年利差缩减将分别有4至6、10至13个基点;如果占比达到30%,影响则分别有6至10、17至23基点。
毫无疑问,以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为实质性步伐的利率市场化对倚重存贷利差生存的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压力。
应对策略
利率市场化来临,中间业务和投行业务发展愈发成为重点,银行同业合作、银行业非银机构的合作也越来越多
但面临实实在在盈利之考的银行及其一线人员显然不能坐以待毙。
“现在我们资金内部都有个价格,贷款利率要在这个基础之上,根据这个计算利差收益,收益必须覆盖风险,强调风险与收益平衡原则。”
一股份制银行分行对公业务部负责人说,利率市场化半年来最重大变化之一,即是贷款定价意识和定价机制的形成,风险定价由此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确保收益,“利差”也新近晋升为众多商业银行一线的考核指标。
在利率市场化实质性推动之前,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与货币政策松紧呈现密切的逆相关性——货币政策宽松,贷款利率下行;银根紧缩,利率上行,并推动民间借贷的繁荣。
利率市场化所要做的正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并进一步促成银行客户结构的分化。众多银行业人士称,由于有了利差考核等激励,银行对客户的选择更偏向中小客户乃至小微客户。
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在一次大型论坛上描述了大小客户在银行心里重要性的逆转。“因为大型客户所能带来的收益不及中小客户,如今所谓优质大客户在贷款的审核过程中反倒排在了末端。”
因此,商业银行净息差收窄幅度并没有市场预期的那样糟糕。目前市场已在逐步修正此前较为悲观的银行净息差预期。有分析人士已开始将前期预期的2013年银行净息差收窄幅度由原来预期的30bp下调到15至18bp,并上调了2013年银行的盈利预期。
银行被倒逼的策略或战略转型正符合央行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初衷。
央行在2012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到,总体看,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的调整,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释放有效投资需求,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定价机制建设,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并开展差异化竞争,推动经营模式从同质化向多元化转型,有利于调动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水平。
不过,有关风险定价或者弃大从小的策略转变,根源还是基于存贷利差的盈利思维,长期而言,中间业务收入的上升也许能更好地体现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根本性变化。
众多银行人士说,利率市场化来临之后,中间业务和投行业务发展愈发成为重点,银行同业合作、银行业非银机构的合作也越来越多。
平安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称,长期来看,利率市场化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将导致商业银行竞争加剧,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利息收入占比下降、非息收入占比上升,这是商业银行竞争加剧的一个必然结果,在所有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中没有例外。
最终目标
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等到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利率市场化仍未到达其终点,变化仍将在持续。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期在《财新》发布的一篇有关利率市场化的文章,被认为隐含下一步利率市场化的路径,即央行下一步的动作可能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从而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盛松成将利率市场化概括为三步走:第一步,2004年央行放开存款利率的下限管理,并允许贷款利率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9倍(除城乡信用社以外);第二步,去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两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区间扩大1.1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区间放大0.7倍;第三步,通过存款利率上限的进一步扩大(甚至取消),以达成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之终极目标。
具体来说,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等到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不过,目前并未有具体的时间表,也不清楚这些动作在2013年能否成行。
在今年1月10—11日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周小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
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中国银行业所要面临的将不仅是战略或策略的调整,还有格局的大变迁。
一些准备充分的银行或借机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也有一些银行尤其部分中小银行将面临没落的境地。
一位银行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格局将要发生大变革,其中之一就包括一些中小银行的倒闭,而这对于一些准备充分的银行而言是机遇。
鉴于这一大势判断,该银行在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中提到整合发展,其所提整合发展就包括兼并收购,以此作为其做大做强的一大战略。该行高层对记者说,这也许在未来3-5年就可能发生。
制度保障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甚至全部存款,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尽管有银行立意在危机中寻找机遇,但一旦银行“破产”真正来临,仍需顶层制度的设定来避免动荡的发生。因此,围绕银行破产做准备的制度设计将成为未来工作的重点,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重中之重。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金融机构破产问题,强调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规划提出,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的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至关重要。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甚至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银行存款一直以来都是以国家信用、中央财政信用作为担保,只要法定利率确定、到期还本付息,老百姓就不必担心,而今后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这一局面将得以改变。
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据业内人士称,今年存款保险制度已列入央行三项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不过,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向仍是未知数。有业内人士建议,可参考当年解决南方证券破产风波时的模式。
几年前,南方证券风波中,由于券商收取客户高额保证金在资本市场运作,并出现资金窟窿,最终南方证券遭关闭。当时债券投资人的资金全部由央行买单。在央行制定的债券收购办法中,并非以“本金+利息”的方式予以偿还,而是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方式,对于高息不予承认,本金打了9折。
上述人士说,至今这也是央行金融稳定工作的经典案例。未来如有银行机构退出市场,国家可能也不会百分百买单,而是按照“利息全免、本金打折、有限收购”的原则来处理。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内部已有进展,但各方阻力不小,但存款保险制度等如未有突破,利率市场化也许难以进一步推进。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说,接下来可能在条件准备上有一些实质性的动作,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准入和退出制度等。而在这些做好之前,他预计不会进一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空间。(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