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农户权益,在饲养过程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对公司提供的雏鸡、饲料、药品以及回收商品鸡价格等均在合同中以虚拟价格进行约定,公司按合同规定的保值价格支付养殖费,使农户的利益在法律上得到了保障,解除了其后顾之忧,而市场风险全部由公司承担。
对农户的鸡舍,由仙坛股份协调保险公司统一对鸡舍进行财产投保,一旦遭受风灾、水灾、火灾等,由公司统一协调保险公司给予理赔。
仙坛股份与农户的关系已不是单纯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农户视为公司的员工,为保证本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给予农户一定保险补贴,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农户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没有后顾之忧下全身心投入到肉鸡饲养中。
诚信经营,一诺千金;把“责任”作为强企之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将农户利益放在首位,本着“先让农户赚钱公司后赚钱”的原则,这是公司的一贯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