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华电”)旗下的一个燃机扩建项目,被环保部暂缓环评报告书审批。同一天,正在谋划IPO的青岛港集团旗下的一个原油码头工程,被环保部退回环评报告书。如果再加上25日因环评未批先建而被环保部罚款20万的漳州PX项目,仅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召开前后的一周之内,环保部已在环评审批和执法环节发起“三连击”。
环保部26日披露了“2013年1月拟暂缓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就包括华电江苏分公司(简称“江苏华电”)旗下的江苏华电扬州燃机扩建项目。环保部解释称,该项目现有工程噪声超标,治理工程滞后,拟采取的治理方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核实;总量计算及指标来源尚需进一步明确。
环保部26日还披露了“2013年1月拟退回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就包括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原油码头工程。环保部解释称,该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暂不支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并对环评单位提出批评。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期间,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专门强调,必须依法依规强化环评工作,提高环评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性。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要严格问责,健全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一方面,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这意味着,建设项目环评方面“留有余地”的空间将越来越小。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生态系统(如大江大河、大气等)越来越不够用,环境承载力强的地方越来越难找了,主体功能区中的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也将在环评中被提高门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环评的审批执法将不断趋于严格。”
为应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环评违法违规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27日从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独家获悉“中国实现‘十二五’环境目标机制与政策”课题组已向中国政府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改变由项目单位委托环评的现状,让环评机构更超脱、更科学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