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对外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要求各机构遵守最低服务水平,并充分考虑客户需求。
三个基本服务标准对保险中介机构各流程、各环节的服务要求进行了细化。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明确提出专业代理机构要在了解客户风险状况与保险需求基础上,充分考虑其需求及经济能力,推荐保险产品。还特别指出,对于那些未指定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推荐至少两家保险公司供客户选择,并由客户对选择结果签字确认。此外,还应该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诉,包括建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对于客户投诉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向。
此外,《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也对相关机构提出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并对各环节、各流程的服务进行细化。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如果没有达到基本服务标准的相关内容就意味着消费者权益可能受损或得不到保障,三个服务标准是行业内所有机构必须遵守的最低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