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15日公告,该行将于1月18日发行两品种共15亿元的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其中,3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5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全额互拨。本期债券将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中信证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具体发行期限为1月18日至21日,1月21日缴款并起息,存续期限内每年1月21日付息(遇节假日顺延)。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
财务信息显示,2009年-2011年及2012年6月末,乐山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7%、11.49%、14.54%和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