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审批制度目前还不能取消。”在日前举行的第17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尽管股票发行制度一直被业界诟病,但从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来看,新股发行还是要审核的。
吴晓求还指出,我国现行的核准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核准制,从执行的角度来看,还有审批制的痕迹,虽然这种审批不是监管机构行政批准,而是由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专家组成发行审核委员会来审核批准,但从已有实践来看,这种核准制仍有实施的必要。
吴晓求强调,现行核准制的优点就在于增加了几道过滤虚假信息的程序并起到市场调节的功能,缺点则是责任不清。而备案制的优点在于权责分明,这使很多人士提倡我国开始实施备案制度。他对此进一步解释称,“当前还不具备从核准制向备案制过渡的条件。在目前要经过四道信息过滤程序的核准制条件下,每年都会出现通过虚假信息欺诈上市的事件,因为我国的信用体系、自律精神、道德约束和违法成本远未能达到自动约束造假行为的程度,其中‘绿大地’就是最典型的案例。备案制度的实施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条件,而现如今我国信用体系缺失严重,企业违规违法成本又非常低,核准环节对过滤虚假信息还是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现阶段还不能取消IPO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