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重拳出击非法证券活动,净化辖区证券市场环境。记者昨日从深圳证监局了解到,2012年以来,该局联合深圳公检法持续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活动,仅深圳法院系统就审结了十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目前深圳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猖獗势头已经得到了遏制。
重点打击股民学校非法咨询
2012年,深圳证监局陆续推动深圳公安司法机关加强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刑事追究,并将整非工作重点确定为打击以股民学校形式开展的非法咨询、委托理财活动。2012年年初以来,协同公安部门相继对炼金术、股龙投资、金翰林、新财智等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了专项打击,其中股龙投资和新财智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通过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震慑了辖区非法证券活动,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从深圳法院系统反馈的信息看,2012年以来深圳法院系统陆续审结了十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涉及金额近亿元、机构12家,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近百人,同时还有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正在检察公诉和审理阶段。
从深圳法院系统提供的判决看,深圳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形式从原来的仿冒有牌机构名义,通过网络平台、QQ、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提供荐股服务,逐渐演变为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幌子,从事非法投资咨询,向客户推荐股票,并在客户亏损时,以可以升级软件或购买更高级别的软件为名,再次从事非法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业务犯罪处罚严厉
从2012年深圳法院判决的十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例看,法院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犯罪分子的处罚日趋严厉,从最初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少量罚金,逐步发展到判处实刑并处以高额罚金,凸显了深圳司法系统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度。
目前深圳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猖獗势头已经得到了遏制,以荐股软件以及股民学校形式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违法行为已经得到初步控制。接下来,深圳证监局将一如既往地承担起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职责,联合深圳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研判非法证券活动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集中有限的稽查执法力量,短时间内审理了一批辖区发生的内幕交易案件。2011年以来,深圳证监局自办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4件,占比57%、信息披露违规2件,占比29%,从业人员违规案件1件,占比14%。
推动现金分红提高股东回报
深圳证监局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高股东中长期回报。目前,辖区92%的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辖区2012年中期现金分红公司14家,比上年增加56%;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1.84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去年9月份开始,深圳证监局联合深交所重点选取现金分红和回报投资者情况良好的中集集团、深能源、华侨城、盐田港等公司开展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其中,中集集团上市18年现金分红17次,累计分红73.2亿元,是募集资金24.66亿元的近3倍;深圳能源上市19年现金分红18次,累计分红48.23亿元,是募集金额22.61亿元的2.13倍;华侨城上市15年现金分红13次,累计分红22亿,与其募集金额23亿基本持平;盐田港15年以来坚持每年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47.74亿元,是其募集资金14亿的3.41倍。